
今年9月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慈善法的宣传普法工作,提升慈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推动佛山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20日上午,在佛山市民政局指导下,佛山市慈善会联合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市社会工作协会举办慈善法专题讲座。来自佛山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双百”社工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讲座邀请了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镔作专题讲授,其聚焦“从慈善法的修订看慈善组织的管理”主题,结合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修改《慈善法》的相关内容,帮助参会人员全面了解《慈善法》修法的背景、意义和修改的主要内容。
“慈善法是慈善事业的坚定后盾,是慈善活动的保护伞,要不断与时俱进。”黄镔表示修订慈善法是适应经济发展、满足慈善事业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推动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他还重点介绍了慈善项目资金的监管,慈善信息的统计、公开和保护,应急慈善开展,慈善公开募捐合作,慈善项目管理和慈善项目信息及资料管理等内容,为参会者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实用性强的普法课。
“慈善组织如何有效参与到应急慈善救助活动中”“是否可接受捐赠成立定向基金用于体育文艺活动”“未获得募捐资格,是否可以开展募捐活动”……在互动交流环节,各慈善组织代表纷纷提出问题,与主讲嘉宾和同行们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结束后,许多参会人员表示通过真实案例的解析,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生动易懂,受益匪浅,并希望未来能参与更多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实践能力。
佛山市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在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道路上,各级民政部门、各慈善从业者都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不仅要严格遵守慈善法的相关规定,还应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善的意识,推动佛山慈善行业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本次讲座是
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暨“佛山市慈善月”
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接下来
佛山市慈善会
将陆续开展
丰富多彩的慈善活动
营造“人人慈善、时时慈善、事事慈善、处处慈善”
的良好社会氛围
佛山市慈善会
佛山市慈善会成立于2001年,自成立以来,佛山市慈善会倡导慈善理念,宣扬慈善文化;积极推动佛山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募集社会各界资金,兴办各类社会公益事业;设置各类慈善机构,建立起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