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均已开始办理
亲爱的捐赠人
在您为佛山市公益慈善事业
贡献力量的同时
别忘了您的爱心善举
也能“抵税”哦!
佛山市慈善会作为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具的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电子)可以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凭据。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捐赠明细单申报税前扣除。
所以捐赠的同时记得向本会申请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如何在佛山市慈善会进行捐赠?
捐赠后怎样获取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怎么享受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这份指南别错过!
捐赠指南
一银行转账捐款
户名:佛山市慈善会
账号:2013 0202 0920 0044 771(人民币)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佛山升平支行
行号:102588002021
(备注请注明捐赠对应的项目)
二线上捐款
1.可关注“佛山市慈善会”微信服务号(fsscsh),根据相关提示进行捐款。
2.登录“佛山市慈善会”网站:https://www.fsscsh.org.cn,点击“我要捐赠”进行捐款。
三现场捐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2楼佛山市慈善会
开票指南
线上捐赠(微信或支付宝方式)
1、在“佛山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个人中心”注册登录,登录后点击“发票管理”。
2、进入发票管理后,请在捐赠列表中找到需要申请开票的捐赠记录,点击“申请发票”。
3、请选择对应的开票类型(“个人开票”或“单位开票”),并填写开票信息,填写并核对基本信息后点击“确认”。
温馨提醒:
(1)票据抬头:需要与捐赠时填写的捐赠者(方)名称一致。捐赠时“捐赠者(方)”栏默认为捐赠人的微信名称,请根据自身的开票需求修改为与票据抬头一致的名称,如不一致,将以捐赠时填写的捐赠者(方)名称开具。
(2)接收人:用于接收票据的联系人。
(3)联系方式:因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已调整为电子票据,请在联系方式处填写可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届时票据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接收人手机。
线下捐赠(银行转账方式)
请在申请开票限期内致电本会申请开票,并提供捐赠方名称、捐赠金额、捐赠日期、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以便核实捐赠信息及开具捐赠票据。
咨询电话:0757-83035554
申请开票限期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并结合本会内部账务处理流程,申请开票限期如下:
1、线上捐赠 请于捐赠的次月5日(含5日)前向本会申请开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可在本会公众号正常申请),因线上捐款会延迟1-2天到账,故票据需在查实到账后才能开具。
2、线下捐赠 请于捐赠的次月5日(含5日)前致电本会申请开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捐赠的次月15日(含))。
3、如捐赠人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开票,本会将以银行实际到账情况,在到账的次月15日前开具票据。已开具的票据归档入账后将无法修改。
4、如票据申请数量较多,本会将以申请的时间顺序尽快处理。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填报流程
一、个人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标准申报页面,点击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页面,选择右上角的“新增”。按照要求填写
赠信息,并上传捐赠证明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600775089418E
受赠单位名称:佛山市慈善会
凭证号:已开具的捐赠票据右上角“票据号码”
捐款金额:已开具的捐赠票据实际金额
扣除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0%或100%(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按照规定执行)
备注:简单说明捐赠的年月及项目名称
证明材料:上传捐赠票据PDF文件或捐赠票据截图
2、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点击“分配扣除”,根据“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填写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金额,点击“保存”后选择“返回”标准申报页面,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填报流程完成。
二、企业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填报流程请登录企业注册地所属省份的电子税务局官网,并按照相关指引填报。
以上税前扣除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热线:12366。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依据
1、慈善捐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企业捐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个人捐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款第二项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你我一分慈善,佛山十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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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美好生活
佛山市慈善会
佛山市慈善会成立于2001年,自成立以来,佛山市慈善会倡导慈善理念,宣扬慈善文化;积极推动佛山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募集社会各界资金,兴办各类社会公益事业;设置各类慈善机构,建立起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