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撬动社会资源
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探索募用分离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佛山市民政局联合佛山市慈善会
启动2023年创益合伙人计划
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
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
01 项目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17:00
02 项目征集范围
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开展扶老、助残、救孤和济困等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开展扶老、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活动,促进老年社会公益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孤寡和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权益保障等公益项目。
03 项目扶持规模
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计划扶持实施一次性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14个,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为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
04 申报主体及条件
1.扶持对象须是在佛山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成立一年时间以上;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工作人员、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6.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和统筹协调能力;
7.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异常名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05 项目申报标准
1.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的社会服务体系未能完全覆盖或未能有效满足此部分需求,以延伸和补充政府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产生社会效益;
2.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晰、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足够彰显公益慈善理念,充分体现非营利性,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3.操作性。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调查信息佐证,服务方案有合理的计划,指标合理可量化,有合理的经费预算和人员配置,项目的可操作性强;
4.推广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具有较好社会效应,可在需求和条件类似的区域进行复制。
06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公益创投范围和要求,项目实施地为佛山市及佛山市对口帮扶地区;
2.项目以单独主体申报为主,每年只能获得一个项目资助;
3.一般情况下项目应在项目周期内完成实施计划。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已提供了相同服务、已安排专项资金或购买服务资金的,不予重复资助;
4.鼓励申报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撬动社会资金,积极提高项目资金自筹比例。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07 申报材料
1.《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内容说明、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等);
2.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如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7.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机构无违法书面证明、是否按时交税等);
8.其他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报主体条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08 申报方式
本项目统一在“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
方法一:点击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跳转至“佛山扶持通”官网,搜索“2023年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按照平台指引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方法二:扫描二维码直达项目申报页面,按照平台指引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同时,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打印装订,报送至佛山市慈善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2楼佛山市慈善会,邮政编码528000)。
09 信息发布及咨询
1.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
2.微信公众号:佛山市慈善会(fsscsh)
3.咨询电话:0757-8303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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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慈善会成立于2001年,自成立以来,佛山市慈善会倡导慈善理念,宣扬慈善文化;积极推动佛山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募集社会各界资金,兴办各类社会公益事业;设置各类慈善机构,建立起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