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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启动
更新时间:2015-11-02 来源:本站 浏览量:636

11月2日上午,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会举行了“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新闻发布会,40多家社会组织机构前来参与咨询。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正式面向社会进行项目征集,双方出资500万元寻找“创益合伙人”,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50万元。

市民政局救灾科副科长林晓和市慈善会副秘书长曾雄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的详细情况。



500万元资金预计资助30个项目

为更好地撬动社会资源,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促进把佛山建设成为“乐善之城”,市民政局与市慈善会携手开展“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共同出资500万元扶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购买优秀社会服务项目。

“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是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首次共同携手“出击”,活动采用联合申报、共同评审、独立出资的方式进行。其中市民政局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出资200万元用于扶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市慈善会出资300万元用于购买社会机构的优秀公益慈善项目。

“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的资助范围比较广,主要包括扶老、救孤、灾害救助、贫困救济、扶助残疾人,促进老年社会公益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孤寡和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困难人群提供生活和权益保障等,或其他的公益慈善项目。只要是针对佛山五区困难人群进行服务的相关组织和机构都可以申请。

所有申请项目的实施期为一年,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50万元。其中,市民政局预计资助50万元的实体性公益慈善项目2个,10万元一次性公益慈善项目10个。市慈善会预计资助不超过18个常规型公益慈善项目,其中1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多于10个,10-20万元的项目不多于5个,20-50万元的项目不多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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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代表详细介绍“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情况。

 

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双方资助

根据规定,申请市民政局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的组织机构需要成立一年以上,三年内无年检不合格、无违法记录和重大信用不良记录,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工作人员、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而且须符合《佛山市财政局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而申请市慈善会购买服务项目的组织机构必须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出具公益慈善捐赠收据,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必备的人力资源并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和统筹协调能力。具有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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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社会组织机构代表踊跃提问。


各组织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运作情况自行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市民政局或市慈善会资助,亦可同时向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提出资助申请。经专家评审入选的项目,由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和申报机构共同协商出资方及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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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代表解答相关问题。



第三方机构全程跟进督导项目实施

本次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项目资质审查、初审以及终审三轮评选环节,最终优秀项目将会成功获得项目资金资助。受助项目需要接受主办方委托第三方执行机构开展过程走访及项目评估。而申请成功的项目经费分两期划拨,拨付比例分别为6:4,首期拨付总资助资金的60%,剩余款项将根据第三方执行机构中期评审结果给予拨付。中期评审为“优等”项目,给予资金100%的兑现;“良等”项目按照总资助资金的80%兑现;“中等”项目余下的40%资金不再兑现;而对于“差等”项目,则由主管部门协助收回已拨付的资金。

主办方表示,期望通过“创益合伙人计划”,一方面寻找到更多优秀的公益慈善项目进行长期合作,共建品牌项目,提升市慈善会的项目运作能力、扩大影响力,争取更多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和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另一方面委托第三方执行机构开展专业评审、项目跟踪督导和评估、人才培训等工作,支持项目及其机构的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评选项目及接受社会监督,使财政资金和市慈善会向社会募集的资金使用更加符合规范要求,发挥更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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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总顾问、中山大学副教授陈永杰现场解答社会组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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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问题答疑

“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是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首次共同携手“出击”,活动采用联合申报、共同评审、独立出资的方式进行。其中市民政局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出资200万元用于扶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市慈善会出资300万元用于购买社会机构的优秀公益慈善项目。

一、去年已获得社会组织扶持资金,今年能否申报项目?

市民政局:上一年度没有完成项目和项目绩效考核情况为中等的社会组织,下一年度不能申报新的扶持资金项目;

市慈善会:相同的项目在实施周期内没有其他机构资源资助的,可申报项目。

二、非本地注册的社会组织能否申请资助?

市民政局:项目的申报方必须在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项目;

市慈善会:只要服务范围是在本市范围内,并且申报的项目科学、合理,均可申报项目。

三、能否同时向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申报同一个项目?

答:可以,如项目最终入选,则由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和项目申报方共同协商出资方。

四、申报的项目预算15万,能否向市民政局申请10万,剩下的资金向市慈善会申请?

答:不能,从项目的后续跟进、评估和审计等方面考虑,出资方只能是其中一方,即单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金额为50万元。

五、去年已有的项目,但今年出资方可能减少经费,那能否申报项目?

答:不能,本次“创益合伙人计划”的其中一个原则是不能重复资助,即同一个项目只要获得其他资金支持,在不更改项目书的前提下,我们将不会资助。如果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大服务内容或扩展服务区域等改动,也可申报项目。

六、社会组织机构是否一定要能开具公益捐赠收据才能申报项目?

市民政局:项目的申报方不需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但需开具收款证明并加盖公章;

市慈善会:项目的申报方必须提供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该票据可根据有关法规到相关财政部门领取,区属单位向各区财政部门申领,市级单位向市财政票据中心申领。


 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时间进程表


时间安排

重点工作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

申报工作信息发布

201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

收集项目

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项目初审

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项目终审

2015年12月上旬

项目签约及启动

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

项目执行及管理

2016年12月

项目成果总结



申报办法:

2015创益合伙人计划申请表和更多相关资料可登录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官方网站下载填写,并根据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佛山市民政局:http://www.fsmz.gov.cn/

佛山市慈善会新网站:https://www.fsscsh.org.cn(新网站:由于新网站正在试运行阶段,部分数据有待完善,敬请原谅。)

佛山市慈善会旧网站:http://cishan.foshan.gov.cn/

微信公众号:佛山市慈善会

电子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932990276@qq.com,纸质资料请提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49号2座首层佛山市慈善会,邮编528000,联系人:李立、胡基伟,电话:0757-83035554。



附件1:佛山市民政局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和佛山市慈善会购买社会服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方案.docx


附件2:2016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办法及申请表.doc


附件3:佛山市慈善会购买社会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及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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