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捐赠记录

项目进展

公益慈善人才培训专项管理细则
佛山市慈善会设立公益慈善人才培训专项,主要用于培养本土公益慈善人才,提升我市总体公益慈善水平。相关细则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符合《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关于公益慈善人才培训的项目。
二、资金用途
(一)开展各类对公益慈善人才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开展与先进地区的学习交流活动;
(三)构建和兴办公益慈善人才教育培训、展示交流、创新研发、资源对接的服务平台和实体建设;
(四)其他符合本会章程的项目。
三、资助标准
定向捐赠各类优秀项目的标准按《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四、资金来源
(一)在佛山市慈善会设立捐款专项;
(二)社会热心人士和组织的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五、申请材料
(一)填写《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申请表》2份。
(二)提供申请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复印件必须交市慈善会存档,不予退还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凡确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捐赠资格,依法追回发放的捐赠金。
六、申请及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持相关申请材料到佛山市慈善会提出申请,30天内由佛山市慈善会秘书处审批确定。同意捐赠的,佛山市慈善会将有关信息在佛山市慈善会网站或合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按实际捐赠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申请单位银行账户。不同意捐赠的,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并退还申请资料。
七、捐款方式
(一)捐款方式现场捐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金鱼街49号二座通济楼2楼
电话:0757-83035554
(二)银行划款或网上银行捐款:
户名:佛山市慈善会
账号:2013 0202 0920 0044 77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升平支行
汇款项目请注明“公益慈善人才培训”专项。
(三)网上捐款
关注微信公众号“佛山市慈善会”或登录佛山市慈善会网站按操作进行捐款。
八、罚则
(一)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冒领的救助金,以后不得再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人员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擅自改变救助金发放数额,以及贪污、挪用救助金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佛山市慈善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